生态环境公司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作为年底年初期间安全稳定重点工作,抓在日常、管在经常,多措并举确保生态修复治理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有序发放。
从严队伍选择。据了解,该公司在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招标之初,招标文件中就已明确要求投标人须出具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名单网页查询截图,且无受惩戒信息,否则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予以否决投标。从施工单位源头选择上杜绝农民工工资管理不善、信誉不好的企业参加投标。
规范合同设置。该公司在合同起草之初,在补充条款中约定,中标人须按《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004〕22号)要求到淮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办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存手续,在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后无农民工工资支付纠纷方可退还保障金。
落实管理规定。该公司在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1〕5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22号)等文件要求,要求各施工单位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到工程项目所在地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委托银行监管。该公司在施工单位申请首次支付进度款前,与委托银行和施工单位三方签订《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监管协议》,要求施工单位须在委托银行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三方严格执行工程领域劳务用工工资支付“一卡通”管理制度;该公司在向委托银行支付承包人农民工资时,施工单位须提供农民工考勤表、工资表明细表、农民工工资账户付款确认函(由施工单位、生态环境公司双方加盖公章),后委托银行支付至农民工个人账户。
加强日常管理。该公司定期开展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对施工单位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用工花名册、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银行流水进行核对,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否则不支付次月工程进度款。此外,该公司还积极做好收口管理,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工程竣工验收、竣工结算进行关联管理,施工单位出具农民工工资结清证明,且无关于农民工资发放的纠纷、信访的情况下,公司财务方可按合同要求支付竣工结算款项。
下一步,该公司将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谋细谋实工作举措,与委托银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加强沟通联系,织密织牢农民工工资发放风险防控网,确保目前生态修复治理五个建设项目17个施工标段的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确保企业年底年初安全稳定形势向好。(作者:刘瑞昱 编辑:王雪松 初审:刘瑞昱 终审:沈景钊)